藏品入藏标准
徐州圣旨博物馆根据《藏品征集管理办法》制定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征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本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以及博物馆职业道德要求。
二、入藏标准
1、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社会流散文物;
2、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档案文书、楹联匾额等;
3、能补充馆中藏品空白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藏品如(顶戴、朝珠、官服帽靴等);
4、其他有必要征集的文物。
徐州圣旨博物馆
2018年3月
征集工作流程
一、征集的藏品应做好原始凭证的记录、填写藏品征集清单或搜集藏品信息表,注明藏品征集地点、时间和参与人员,并经参与藏品征集的员工和领导签字确认。
二、新征集藏品的入藏。新征集藏品经鉴定后符合入藏标准,由藏品保管人员认真核对记录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办理入藏登记手续。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物品,由保管人员另行建账,并将物品放在特定地点存放。
三、新征集藏品入库。藏品入库后,由文物库房保管员对藏品进行排架、定位并建立方位卡,建立藏品档案。
四、捐赠证书 捐赠藏品分为文物和现代产品二类,在藏品入库后由馆领导批准保管部门向捐赠人或捐赠单位颁发捐赠证书,并做好捐赠证书颁发记录,证书应统一编号。收购、拨交文物不发证书。
徐州圣旨博物馆
2018年3月
徐州圣旨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办法(试行)
博物馆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徐州圣旨博物馆目前的性质和任务特点,为了扎实有效推进文物征集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藏品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博物馆藏品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博物馆的实力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必需长期面向全社会征集。博物馆是收藏、保护、宣传、展示历史文化遗产和人类环境物证的社会教育平台。陈列展览是博物馆直接面向社会与公众的窗口,是进行宣传展示教育的重要手段。
二、成立藏品征集组
为便于文物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徐州圣旨博物馆藏品征集组,由馆长、副馆长、财务部门、藏品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藏品征集工作组,由馆长担任组长。
三、藏品征集范围:
1、符合徐州圣旨博物馆办馆宗旨或性质任务,具有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能够满足其收藏、展陈需要(例如明清时期诰敕封圣旨,反映科举制度的文献资料,进士翰林书画作品等)
2、反映古代人们生产活动、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藏品
3、根据陈列和研究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征集其它类别的藏品。
四、征集方式
(一)、捐赠。捐赠文物藏品坚持自愿原则。在藏品入库后由保管部门向捐赠人或捐赠单位颁发捐赠证书,并做好捐赠证书颁发记录,证书应统一编号。收购、拨交文物不发证书。展出的文物藏品标明捐赠人姓名。
(二)、暂存。民间收藏者不愿出售和捐赠的文物、标本,博物馆展出又十分需要,可通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用借展和适当支付一定费用的方法。借展文物属暂存形式,所有权不变。确有重大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可为持有者设立展示专柜。
(三)、购买。藏品入藏后开具搜集凭证,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报销,一联交库房入账,一联给原收藏者。年底财务部门应根据当年征集文物经费支出账单与当年文物入库登记账进行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交档案室集中保存。
五、入藏标准
文物是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代遗存。在藏品征集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件东西,不一定同时具备以上三方面的价值,但至少具备其中之一。入藏文物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在藏品征集过程中,要注意征集对象的完整性、代表性。对于能填补馆藏空白的,对其完整性可降低标准。
六、入藏程序
1、征集的藏品应做好原始凭证的记录、填写藏品征集清单或搜集藏品信息表,注明藏品征集地点、时间和参与人员,并经参与藏品征集的员工和领导签字确认。
2、新征集藏品的入藏。新征集藏品经鉴定后符合入藏标准,由藏品保管人员认真核对记录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办理入藏登记手续。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物品,由保管人员另行建账,并将物品放在特定地点存放。
3、新征集藏品入库。藏品入库后,由文物库房保管员对藏品进行排架、定位并建立方位卡,建立藏品档案。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徐州圣旨博物馆
2018年3月16日